四年前,冬季奧林匹克再次回到美國國土上的猶他州鹽湖城(Salt Lake City)舉辦。美國之所以會再次拿到奧林匹克主辦權,或許是因為這座城市一點也不像美國,人少車少,天空非常的高,陽光充沛,微風徐徐像在給皮膚按摩,空氣中含有淡淡的新鮮草喳的甜味,而大片大片的翠綠草地一直沿伸到最後面淡灰色的高山山腳,山上嵌刻著幾條蜿蜒曲線,是奧林匹克的國際規格滑雪道;山腳下有一批工地,好像台北近郊的三峽,正四處在大興土木。
當地人不屑的說,最近有一批投資客,看準了這塊地方,打算好好的開發,於是當地人皆憂心忡忡表示:「投資客會毀了鹽湖城的美。」這裡以白人為主自成一世界,心地善良,民風純樸,自然不很歡迎美國其他地區思想過於前衛的人過來居住,而和紐約哈林的黑人、西岸的墨西哥人、佛羅里達的古巴與中南美人作鄰居更是當地人無法想像的事。
不過,來到投資客的售屋中心,卻聽到另一種完全不同的說法。投資客的頭目在台上宣布,這一批新房子,可以將鹽湖城打造成美國首屈一指的新退休基地,可以振興這裡的經濟。「我們不是投資客(investor),我們是『開發者』(developer)!」
當地人覺得「開發者」三個字如雷貫耳,不禁一哼,靠,投資客就是投資客,竟敢自喻為偉大的「開發者」?
像鹽湖城這樣的投資人與當地民眾的抗爭,幾十年來在全球其他國家不斷的發生著。世上的投資人分成很多種,在房地產,很多投資客確實得身兼開發者,抓到一點點線頭,剩下的得自己動手建築理想,就好像將上海石庫門舊房打造成「上海新天地」的瑞安集團,把廢墟轉成黃金,最後自己賺到,當地也被開發起來,雖然居民不見得一開始就支持,但是到最後,每個人確實都贏了。
「創投」則是另一種投資人,他們絕不是「開發者」,也不習慣去建築理想,只喜歡依附在趨勢之上,而且這樣的習慣愈來愈加劇,你看,已有幾十年歷史的Charles River創投公司於上周宣布成立「Quick Start」專案,加入其他特殊創投Y Combinator、First Round Capital、Omidyar Network以及千千萬萬獨立天使投資人的行列,開始大量的做10萬~50萬美元之間的小額投資。對於像Charles Venture這樣可以「玩大車」的大創投而言,這樣的改變不可思議,因為實無必要將投資過度分散,增加案源分析的負擔、投後管理的困難以及名聲上的風險。那他們為什麼這樣做?因為「小創小賣」已成風潮,他們一定得這麼做,不然就賺不到錢了。許多新的Web 2.0網路公司才剛開不到一年,創投還沒沾到邊,就被財大氣粗的Google、Yahoo!、AOL、News Corp派人帶著鈔票給買走了。所以創投不得不順著「小創小賣」潮流,試圖搶在買家之前賺個差價;創投就是這樣,哪裡有草就移居到哪裡牧羊。
因此,美國的創投再怎麼轉型,他們和鹽湖城的房地產投資人依然不一樣,而且,會愈來愈不一樣。創投離「開發者」只會愈來愈遠,因為,網路的世界不像房地產或休閒設施,可以依照幾十年、幾百年的經驗複製到一個新地方。網路世界一月三變、一年千變,只能順潮流著去「押」,若自認看不準,只好「多押幾個」。這就是為什麼,以創投活動的活絡度來說,台灣雖然一度是全世界僅次於美國的地區,卻從來都不投資「網站」,因為台灣的網站沒有「草」,管它要大創大賣、中創中賣還是小創小賣,習於逐草而居的創投只投資可以獲利的高科技產業,不投資網站。
當創投愈來愈不像「開發者」,台灣的互聯網就會變得愈來愈難做。有人說我的文章總是傾向過於樂觀,但,如果不以「開發者」來看台灣網路,而以平常在創投公司看案子的嚴謹來看它的話,那,我的部落格可以繼續寫啊,可以一直評論啊,可以用各種數字與趨勢來證明台灣網站全都是狗屎啊,我寫得很爽啊,然後呢?
所以,或許我其實是悲觀的,才急著在文章中強調以下的觀點,以及下面三個至今仍堅持的建議方向──
有一天創投若要開始在台灣投資網站,「小創小賣」的目標依舊,但做法肯定要非常不一樣,說直接一點,它需要更多像是猶他州的那些「開發客」一樣的創投家。因此,任何一個台灣投網站的基金,一定要從「小創」開始投起,才能在最早期就藉由錢的進去,開始幫助創業家往「小賣」的成功之路走去。所謂「成功的小賣之路」,我認為在台灣搞網站有三個「比較建議」的方向(不包括部落格創業、善搞):
第一,網站在台灣創立、經營,門戶大開,直接向美國、日本、韓國、中國大陸做生意。
第二,代理美、日、韓、歐的網站,幫他們客製化,取得經營權,往中國大陸發展。
第三,和台灣硬體廠商搭配,透過他們現有的通路,賣到全世界。
這樣的創業方向,和一般台灣創業家比較之下是恰恰相反的,我們的創業家往往因為對台灣市場的熟悉,思考範圍總不脫「國外還有什麼可以帶過來賣給台灣人?」,也就是這樣,這裡有志投資網站的新創投一定要「Hands-on」,下海幫忙調整這樣的思維,也因此幫助台灣網站發揚更高價值。但前提是,一定要有創投進來,不然你叫幾個年輕人賭上自己親戚朋友的資金和自己的前途,去玩一個不熟悉的國外市場,風險太大,是極不負責任的做法。
在台灣做軟體、網站的創投投資,仍然是有機會的;台灣的整個互聯網環境就像鹽湖城,不只需要「資金」,還需要「開發」,假如覺得不妥的,可以參考國外一些早期創投基金如Amidzad運作的方式,先提供辦公室(incubator),三個月後享有優先投資權,若做不出產品,就必須離開,並償還三個月來的租金。這三個月對創業家而言不只是得到一個將點子落實的辦公環境,也是最實作的創業訓練班,更是讓投資人有個近身觀察並關切這新網站的機會。
真的很期待這樣一個創投資金的出現。有意者請記得通知我,或許,至少我可以幫這新的「創投」,取個更好的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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